各教学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本科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奖励有关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2.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近1年无教学事故,且未在学校教学巡查简报和教学督导简报中被通报明显课堂教学不规范现象。
3.服从教学安排,2023-2024学年两学期均有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4.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总体评价在所在单位排名靠前或在课堂教学创新中表现突出。
二、推荐名额
学院 |
教师人数 |
推荐名额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28 |
3 |
商学院 |
45 |
5 |
人文学院 |
48 |
5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
28 |
3 |
光电信息学院 |
20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46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15 |
2 |
通识教育学院 |
27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 |
2 |
合计 |
277 |
30 |
(此份表格教师人数以2024年3月份为准)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审核、评议、择优推荐。
(二)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复核。主要以师德建设为导向,教学质量为重点,全面考察教师的教学综合情况。
(三)结果公示。在进行结果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考虑教学模式差异,重在评价教学质量,可将《2023-2024学年闽南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结果汇总表》(附件1)作为参考。
(二)申报教师应实事求是,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参选资格。
(三)各学院于8月29日前将本院教师填写的《“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表》(附件2)发至pjb@mku.edu.cn,纸质版报送至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联系人:陈孔吉;联系电话:13489565650。
附件1:2023-2024学年 二级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表(模版).docx
闽南科技学院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