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评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七部分。
2.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进行填报。
3.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各单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附件3)等要求,登录“闽南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平台:https://zsj.mku.edu.cn”预填报,录入并审核提交数据。
二、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一)时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预填报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二)时点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以教育部正式通知文件为准(预填报时点数为2025年5月3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微调)。
三、填报安排
(一)数据采集阶段(预填报):5月19日-5月28日
1.5月21日前,由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预填报系统中包含的7张“基础数据表”。其中,党政办公室完成“表1-2”“表1-3”;人事处完成“表1-5-1 ”“表1-5-3”;教务处完成“表1-4-1”“表1-6”“表1-7-1”等表格数据填报。
2.5月28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其他表格数据的填报与审核。
(二)数据分析阶段(预填报):5月29日-6月16日
学校组织数据专家组开展数据审核,并形成数据核查报告,各单位根据数据核查报告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数据。
(三)数据采集阶段(正式填报):待通知
1.各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完成所有表格数据填报与审核。
2.学校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各相关单位根据审核意见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数据。
3.将已审核的数据提交校领导审阅,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数据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为基本依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保证数据准确、完整。
2.数据采集采取职能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是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数据采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沟通。
联系人:陈老师15605950520
庄老师13600726721
邮 箱:pjb@mku.edu.cn。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
3.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各单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闽南科技学院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