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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10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政策举措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学业标准,探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严把出口关,促进高校切实加强学业管理,提高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让本科生专注学业、真正忙起来,并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主体文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体文件共六章、20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文件制定依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原则、抽检对象、抽检比例和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共3条。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着重考察政治方向、学术诚信以及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

  第三章工作程序,共5条。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方式、报送要求、专家评议办法等。评议专家按照“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论文,并提出评议意见,

  第四章结果反馈与使用,共2条。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反馈形式和使用原则。对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专业,下一年度抽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3%;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调减相关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共4条。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监督检查、申诉机制以及工作经费保障等,并要求各高校建立校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制度。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文件实施日期及解释权限。

  附件1个。围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明确抽检评议要素。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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