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及基本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等文件为依据,结合多位专家的解读以及教育部评估培训资料编制而成,内涵解读中涉及的有关计算方式参照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
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指导与服务
学生服务
基本要求:
(1)开展了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学生比较满意;
(2)有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的制度。
基本要求(1-2)解读
内涵分析:
新增观测点,强调“以学生为本”。学校应明确“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牢固树立“育人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质量意识”,在组织机构保障的基础上,切实开展服务学生、关爱学生活动,如开展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服务学生求知求学,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学生对服务指导满意度较高。
制定有跟踪毕业生发展情况的制度。有专门机构负责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了解人才培养质量,并根据调研情况调整服务方向与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