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及基本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等文件为依据,结合多位专家的解读以及教育部评估培训资料编制而成,内涵解读中涉及的有关计算方式参照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
教学质量
就业
就业率
基本要求:
(1)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
基本要求(1)解读
量化(参考)数据标准及算法:
水平评估合格标准:应届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达60%~70%, 优秀标准:应届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80%
观测点解读:
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的百分比。
初次就业率:时间节点为当年8月31日前。
本地区高校=本科高校+高职院校
内涵分析: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受到国家、社会、家长、学生的广泛关注,是公众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国家把毕业生就业情况视为学校定位、办学特色、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确定学校的经费投入、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本观测点主要考察学校在就业方面的工作,采取什么措施,效果如何,要求为初次就业率,年底就业率(截止12月31日)可做参考,除学校整体就业率外,也应对各专业就业率进行分析。
考察内容包括:
1.学校与就业指导服务相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情况。
2.学校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措施及相关规章制度。
3.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包括就业去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部队、灵活就业、出国、升学等)。
4.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信息服务情况,学生对于学校就业指导服务的满意度。
5.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